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深入推进“一号改革工程”,着力减轻企业负担,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第46号修正)的规定,结合全省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监管专项整治,决定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确定书更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更换对象
全省已取得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确定书的审查机构。
二、审查机构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暂不予更换
1.在开展全省勘察设计市场和质量监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问题,尚未整改到位的。
2.按我厅2022年6月初下发的《整改通知》要求需要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
三、申请更换确定书的审查机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一期审查机构认定书复印件;
3.企业章程;
4.质量保证体系及档案等管理制度;
5.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质认定表;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人员资格认定表;
7.上一期的工作总结(机构概况、人员情况、完成审查项目分析、勘察设计单位情况、改进施工图审查工作及加强勘察设计行业监管的建议)。
以上材料请于2022年7月31日前送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罗娜 0791-86211627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6月30日